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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十八届北京优秀青年工程师和北京优秀青年工程师标兵评选活动的通知京科协发〔2008〕28号
各区科协县科协、基层组织: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认真落实中组部、教育部、科技部、人事部、中国科协联合下发的《关于动员和组织广大科 技工作者为建设创新型国家做出新贡献的若干意见》和北京市科协《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科协工作的若干意见》,努力为青年 科技工作者的创新工作和人才成长创造良好环境,造就一批青年科技人才,为首都创新型城市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北京市 科协决定继续开展第十八届北京优秀青年工程师和北京优秀青年工程师标兵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标准 (一) 北京优秀青年工程师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学风正派。 2、具有扎实苦干、勇于开拓、不断创新的精神,努力学习和应用先进科学技术,围绕企业的中心工作积极参加企业科技 攻关、技术改造、新产品开发、技术创新等活动,取得一定的科技成果。 3、具备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4、40周岁以下(1968年1月1日后出生)。 (二)北京优秀青年工程师标兵 1、北京优秀青年工程师标兵在本届评选出的北京优秀青年工程师中产生。 2、北京优秀青年工程师标兵每届不超过10名。 3、北京优秀青年工程师标兵候选人应是科研项目中应为主要完成人或主要贡献者。主持或直接参与科研项目在工程技术 方面取得重大的或创造性的成果,应用成效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良好。获得过省、部级奖励者优先,并需提供相关的证 书或材料。 二、名额分配 北京优秀青年工程师候选人名额分配(见附表1)。 三、推荐评选 各区科协县科协、基层组织、北京市工商联、中关村科技园区科协管委会等有关部门按照分配名额,按照自下而上、好中 选优的原则,通过民主推荐、评审委员会初评的方式推选出本系统、本单位的候选人,并认真填写《北京优秀青年工程师候选 人推荐表》,将《北京优秀青年工程师候选人推荐表》和相关事迹材料报北京市科协。市科协组织有关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 对所有申报候选人按照标准进行评审,最终评审出本届北京优秀青年工程师 及标兵,并予以表彰。 四、有关要求 1、各推荐单位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严格评选条件,保证评选质量,重点倾斜长期在科研与生产一线工 作的青年科技工作者。 2、非公企业科技人员的北京优秀青年工程师评选推荐工作由北京市工商联、中关村科技园区科协管委会负责。 3、各区科协县科协、基层组织、北京市工商联、中关村科技园区科协管委会要负责填写《北京优秀青年工程师候选人推 荐表》,一式两份,加盖科协(或北京市工商联)和所在单位党委(或人事部门)公章,并附2000字事迹材料、候选人身份证 、职称复印件和获奖证书。 4、以往当选北京优秀青年工程师不再推荐。 5、申报材料中请勿涉及保密内容,已解密或不涉密的国防、国家安全领域的材料内容,请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审 查,并在书面推荐材料中提交保密审查证明。 6、请于2008年6月30日前,将候选人推荐表报送北京市科协科普部,电子版文稿发送到bastkpbu@126.com邮箱中,逾期不 予办理。
联 系 人:姚仪鸾 联系电话:84644996、84634995、84630166 通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科协育慧里4号 北京市科协科普部 邮 编:100101
附件:1、北京优秀青年工程”候选人名额分配表 2、《北京优秀青年工程师候选人推荐表》
市科协科普部 2008.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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